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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责

泰安市城建档案馆是市人民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,它是以城市规划区为范围的地方专业档案馆,是永久保存城建档案的基地和建设信息中心,行政上归口于泰安市建设局,业务上受市档案局监督指导。其基本任务是:
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令、法规和条例。
2、收集、保管、统计本市需长期和保存的城建档案和城市建设资料。
3、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和建设资料进行科学管理,安全保护,价值鉴定工作。
4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,开展档案利用,信息交流,咨询服务和各种编研工作。
5、对所辖县、市及建设系统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,并负责企业档案达标工作。
6、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,负责竣工档案的检查和验收工作。

泰安市城建档案馆内设二科二室、业务指导科、档案管理科、办公室、声像室,具体职责范围是:

业务指导科:

1、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,以法治档,保证城建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2、负责签订《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》、签署《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》,发放《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》。
3、对市域内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,对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形成、积累、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,实行跟踪服务。
4、做好城建档案的征集、接收工作,对移交进馆的竣工档案进行审核、验收,并办理交接手续。
5、参加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。
6、组织和参加地下管线的测绘、验收工作。
7、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、积累工作。
8、组织档案工作人同的业务培训和城建档案工作经验交流。

档案管理科职责:

1、负责对进馆档案进行科学分类、编目、登证,著录、排列、保管工作。
2、编制各种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,包括档案总目录,分类目录、目录索引、著录卡片等。
3、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核,调整并编制到期档案销毁清册。
4、负责利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库存档案破损的修复工作。
7、负责档案的保护工作。
8、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。
9、负责档案的统计工作。
10、负责档案的借阅、咨询服务、信息反馈工作。
11、负责档案的信息开发、编研工作。
12、负责与档案有关的资料管理工作。

办公室职责:

1、负责文书处理、搞好发文、收文、阅办、催办和文书归档工作。
2、负责各种印信的使用和保管。
3、负责馆务会议的记录以及有关决议等项的催办工作,负责记载城建档案大事记。
4、负责办公用品、固定资产等器材物资的采购和管理。
5、负责报刊、杂志的征订和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利用工作。
6、负责人事、劳资、财务和职工福利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各类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单位车辆的调度和保养,维护等管理工作,同时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。

  我馆现有职工总数20人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2人,大专学历的7人,中专学历1人。各类专业人员16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,具备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12人,其中高级职称4人,中级职称8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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